消防灭现场搜救图
消防灭现场搜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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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日凌晨5时许,上海市虹口区新港路240弄12号一老式居民楼发生倒塌。经初步了解,现场为2栋砖木结构居民楼发生倒塌。上海市消防局接119报警后,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到场施救,到早晨6点共搜救出5名被困人员,其中2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系液化气钢瓶爆炸引发。
由于倒塌房屋为出租房,因此无法确定屋内人员的具体的人数,目前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被救人员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事故发生后,为了安全起见,倒塌房屋的周边居民被建议离开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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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1日徐汇区居民住宅违法使用液化气钢瓶,可燃物多发生火灾
事故经过:居民楼突发火灾 消防员被气浪推下13楼
2014年5月1日14时01分,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888弄24号1301室居民住宅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关港、梅陇、吴泾等5个消防中队、13辆消防车、10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
14时07分,辖区关港消防中队3辆车先期到场。中队指挥员初步侦察后,发现居民小区24号楼13层南侧阳台有烟雾冒出,有居民从大楼逃生,据群众反映,楼内可能有人员被困。指挥员立即部署作战任务:首先是疏散楼内居民。组织战斗员至起火层上层逐层逐户搜索并疏散居民,期间,共从大楼内疏散出3名群众。同时采取内攻灭火救人,组织攻坚人员利用室内消火栓出水枪,在水枪掩护下,破拆起火房间防盗门。
在破拆防盗门过程中,现场突发轰燃,大量高温热气流和浓烟在火风压作用下,瞬间涌入官兵所在的楼道和电梯前室,2名水枪手钱凌云、刘杰被推到敞开的窗口,避闪不及失去重心,从13层电梯前室窗口坠落至楼道入口顶部平台上。火灾于14时57分被扑灭,没有居民在此次火灾中伤亡。2名消防战士英勇牺牲,1名消防战士轻微负伤。
事故原因:违法使用液化气钢瓶,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
起火建筑为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2888弄盛华景苑小区24号楼,共17层,二梯四户户型。起火的1301室建筑面积88.65平方米,两室两厅一厨一卫,客厅用木板作简易分割。该户业主沈某1个月前将房屋租给江苏籍来沪人员沈某。经现场勘查发现,房内住有10人,违法使用液化气钢瓶,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
液化气钢瓶相关链接:
正确使用石油液化气钢瓶,是杜绝钢瓶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根本保证。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 1、新充装的钢瓶在第一次使用前,应检查瓶体及附件角阀、减压阀各部分所连接处是否接牢和漏气。 2、严禁卧放或倒置钢瓶;严禁用火烤或60℃以上热水等办法来加热钢瓶;严禁私自进行相互倒瓶;严禁钢瓶超期使用。 3、液化石油气瓶与煤球炉不宜同室使用,钢瓶不得靠近热源,如暖气片、火炉、煤炉等,钢瓶和气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否则钢瓶、气灶一旦漏气,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明火便会迅速发生火灾酿成事故。 4、存放液化气钢瓶的房屋应注意通风良好。液化气钢瓶在使用中不应离人。特别是在瓶内气体快要用完或小火燃烧时易于熄灭,造成液化气泄漏,这些是造成火灾或致死人命等事故的重要原因。 5、液化气钢瓶发生泄漏时,要迅速开启门窗,切不可动用明火(包括开关电灯、排风扇等电源设备)。以降低气体浓度,消除事故隐患。 6、钢瓶到检验期或发现瓶体缺陷、零附件损坏时,应及时送钢瓶检验单位检测、修理,不得私自拆修(钢瓶使用不满20年者,每5年检验1次;使用20年以上者,每2年检验1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