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式里弄底层住家宋樊(化名)拆掉底层前间偏南凸出三面外墙及窗,私自在天井内搭建阳光房。如此釜底抽薪“杰作”,导致楼上张宁(化名)住家前间外墙出现开裂,二层阳台处于悬空状下沉。终日提心吊胆的张宁将宋樊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原状。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宋樊恢复底层前间偏南向外墙原状,并由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检测意见。
张宁是北京西路某号二楼住家,与底层宋樊是上下邻居关系。该处住房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新式里弄房,房屋底层前间偏南向外墙中段呈外凸梯形状,凸出的三面外墙上均有窗,外凸梯形上方即为二层阳台,以三面外墙为支撑。去年8月,宋樊对房屋作改建装修,将底层前间外凸三面外墙拆除,在梯形的底边新建外墙,在天井内搭建阳光房。不久,张宁发现二楼前间外墙出现开裂,二层阳台下沉,向宋樊交涉后,宋樊在二层阳台下方用大小两只三角形铁架支撑,但开裂仍在继续未能阻止阳台下沉。
去年12月上旬,张宁向法院诉称底层住家宋樊拆除二楼阳台下面起承重作用的三面墙体及北面房屋与卫生间之间隔墙,导致她家房屋墙体开裂、下沉,屋顶多处漏水且二楼阳台处于悬空状态,完全没有了安全保障。请求判令宋樊恢复原状。
法庭上,宋樊承认确实在装修时拆除了南面呈梯形的三面墙及房屋与卫生间之间的隔墙,引起南面墙体开裂,北面屋顶出现漏水。现张宁自行将整个屋顶翻修过,解决漏水问题,他也对二楼阳台采取了加固措施,可任由相关部门检验,若有需要可进一步加固该阳台并承担张宁家受损房屋的修复责任,但认为北面的多条纵向裂缝属陈旧性损伤,不属此次装修所致后果。
法院认为,宋樊擅自拆除自家房屋墙体,致依墙体支撑的二楼阳台架空,造成阳台有下坠的安全隐患,已威胁到相邻方张宁家房屋安全。尽管宋樊也采取了一定加固措施,但没有证据证明所采取的措施可完全避免危险发生,遂法院依法判决宋樊恢复涉案房屋底层前间偏南向外墙原状,并符合房屋检测机构出具质量符合国家的检测意见。
上海装修网小编的话: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各位朋友在装修自己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请专业人士咨询能不能改造,会不会带来什么影响,最好在改造之前先和邻居说一下,不要因为自己的一己私利影响其他人的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