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装修好 承重结构已损坏
去年12月19日,孙小姐通过某装修类网站与麦多装饰签订装饰合同,以“部分承包”的形式,以3.4万元价格让对方装修套内67平方米的房子,施工期于去年12月24日至今年3月24日。她向该装修类网站支付6800元“工程监管款”、向麦多装饰支付6800元首付款后,麦多装饰派人进场施工。
孙小姐称,施工后不久,施工方就不顾劝阻,坚持将厨房与客厅间的一面墙几近全部敲掉,被举报并经宝山区房地部门认定房屋承重结构损坏后,对方仍然不肯恢复。无奈的她向对方提出解约,对方却说是她先提出解约,违约在先,要她承担违约责任。
5月20日,记者来到孙小姐家中看到,厨房与客厅的那面墙靠餐厅一端已敲成了一个水泥立柱,立柱上可以清楚看到混凝土被凿痕迹,侧面各有两段约30厘米左右的弧形钢筋,这两段钢筋上面有被剪断的痕迹,而在立柱接近天花板的位置,还可见两截裸露的螺纹钢。
孙小姐拿出的装修设计图上显示,装修无需敲掉厨房与客厅间那面墙的混凝土部位,“你看,设计图上说只要开个1.04米的口子就可以了”,她拿出尺子一量,凿掉混凝土后,开出来的口子有1.46米。
孙小姐提供的一纸《上海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立即改正告知书》上明确写道:“厨房与客厅间的墙体损坏,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这张盖有“上海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告知书于5月6日发出,要求于5月7日前恢复承重结构。
遭到举报 麦多竟提议“封窗”解决
孙小姐说,她要求麦多装饰按告知书上的要求恢复承重结构,对方拒绝,“他们得知是其他业主从窗口看到并举报后,要求我们把窗户封掉,说封掉后就不会有人看到和举报了,我要求解约,他们却说如果解约就是我违约,要我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到,双方所签《上海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即使业主未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要求装饰公司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装饰公司也应该拒绝施工,如装饰公司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装饰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装修网小编还发现,麦多装饰所给出的施工图纸上,“工程名称”一栏竟写成了“邬先生万科·清林泾”,“不但把我的名字改了,而且把我住的小区的名字也改了。”孙小姐说,除了私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外,麦多装饰还置她的要求于不顾,在房内到处开电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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