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操作细则(试行)》通知,对提取条件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通知提出,承租本市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申请人单次申请一年内有效,无房提取申请资料更加简化。新的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操作细则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下面上海装修网为大家讲解一下用公积金付房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吧!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职工身份证原件;
相关婚姻证明原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直管公房的,应提供《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享受公租房补贴的还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存折;
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由贵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根据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次年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申请时12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贵阳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每平方米住房租金市场指导平均价乘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年房屋租金金额。
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于贷款需求量激增,贵阳市住房公积贷款需求也随之增长,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推出了商品房期房、现房、二手房、商转公、补息贷款等多个贷款品种,以满足缴存职工的不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