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评分标准来自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个方面。若申办户籍,毕业生个人须满足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等条件,用人单位也须满足一系列条件。申请时间方面,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集中的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受理时间至2015年12月20日(以上均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市学生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上海落户的具体评分办法目前还未公布,“总体来说,评分的标准和去年相同”。
市教育主管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