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4: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近日透露,今年该市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同时,研究简化退休、购房等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和流程。
此外,今年4月至10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将再次开展全市范围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且拒不配合整改的,公积金中心将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去年底,有约20家单位的公积金缴存违规信息被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6.42万个,比2012年同期增加2.84万个,增幅20.91%。据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去年首次开展的公积金执法检查,共排摸存在未开设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异常的单位约3万家,其中绝大多数单位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去年立案149件,发出执法文书5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7件。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公积金中心将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部分缴存状况不正常的行业领域的单位进行执法抽查和集中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市公积金中心将有针对性地选择至少3万家以上尚未开户为职工缴交公积金的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单位整改。对拒不配合或者拒不纠正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可以按规定在上海公积金网上公开违法单位名单,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该单位的违规信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PART2.上海公积金查询方式:
公积金目前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对于上海地区的公积金来讲,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查询呢?今天上海装修网正好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在线查询
在线查询网址:http://www.shgjj.com/ ,在该网站注册、验证身份信息后即可进行查询。
电话查询
上海公积金管理处查询电话为:12329 。
服务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 8:00-22:00
缴存额度
上海公基金信息每年都会有相应的调整,以当年的调整为准。上海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统一的,为14%,公司与个人各承担7%。
服务网点
上海装修网提醒大家可以自行查询个服务网点的地址:
1、徐汇
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近乌鲁木齐南路)乘车路线:927 49 218 205 171 43 50 712 1号线衡山路站、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周六9:00起办公)
2、闸北
地址:虬江路1000号207室聚源大厦(会文路路口)乘车路线:962路 78路 929路 69路 地铁3、4号线宝山路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3、长宁
地址:剑河路600号4楼(靠近仙霞西路口)乘车路线:54路 91路 196路 739路 807路 88路 836路 1217路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00- 4:30
4、静安
地址:新闸路1660号(靠近常德路路口)
乘车路线:76路 138路 23路 935路 136路 15路 21路 315路 323路 921路 927路 113路 地铁2号线、7号线静安寺站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5、普陀
地址:中山北路2911号中关村科技大厦706室(靠近武宁路)乘车路线:94路 63路 69路 44路 105路 224路 909路 62路 742路 北安线 北安区间线 768路 轻轨交通3、4号线曹杨路站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6、虹口
地址:虹口区瑞虹路156号2楼(靠近天虹路)乘车路线:47路 134路 597路 751路 875路 528路 地铁四号线临平路站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7、杨浦
地址: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605、606室(双辽路控江路路口)乘车路线:843路 220路 863路 843路 6路 14路 220路 103路 871路 103区间路 地铁八号线江浦路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8、浦东
地址: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十二楼(东昌路地铁站旁)乘车路线:992路 607路 977路 981路 454路 584路 地铁2号线东昌路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六办公地点在东方路818号1楼)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周六9:00起办公)
9、浦东惠南
地址:惠南镇人民西路85号建行大楼2楼乘车路线:沪南线 周南线 张南线 惠南2路 惠南1路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0、宝山
地址:牡丹江路1398号建行宝钢分行大厦1503、1504室 (牡丹江路宝杨路路口)乘车路线:宝杨码头专线 508路 祁宝线 176路 849路 永罗线 116路 159路 313路 160路 711路 地铁3号线宝杨路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1、闵行
地址:水清路303号底层(上海市人才发展中心闵行分中心对面)乘车路线:759路 763路 756路 松莘线 173路 闵行1路 704B路 753路 莘华线 莘仙线 地铁1号线莘庄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2、嘉定
地址:金沙路75号泰辰汇金商务楼302、306室(博乐路路口)
乘车路线:嘉定4路内圈路 嘉定4路外圈路 嘉定6路 淞嘉线 淞嘉专线 嘉泰线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3、金山石化
地址:龙胜路143号一层(靠近金宇大楼)乘车路线:金山3路 石胡专线 金山7路 朱钱卫线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4、松江
地址:南期昌路751号林芝大厦8楼812室(靠近人民北路)乘车路线:松江21路 松江17路 松江5路 松新枫线 地铁9号线松江新城站下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5、黄浦
地址:福州路725号(近西藏中路)。[自2012年1月4日起原事务受理办公室(金陵东路569号9楼)和原卢湾区管理部(鲁班路158号108窗口)停止对外受理业务]
乘车路线:中国馆班车3线 108 930 518 802 167 584 312 318 隧道三线 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45-12:00 下午1:00-4:30 (周六9:00起办公)
16、青浦
地址:青浦镇章浜路24号(靠近城中东路路口)乘车路线:青浦3路 青浦1路 青金专线 石青专线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7、崇明
地址:城桥镇八一路739号(近体育路口)乘车路线:城桥环专线 南东专线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18、奉贤
地址:南桥镇立新路12号2楼(南奉公路路口)乘车路线:南桥1路 南桥3路 南塘线 西卫线 南桥5路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1:00- 4:30
PART3.上海公积金装修贷款流程:
目前,银行开办的住房贷款品种主要有企业类和个人类两大类。现只介绍与教职工关系比较密切的个人类贷款。
个人类贷款可分为两大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商业贷款。个人商业贷款大致可分为六个品种:(1)个人购置住房贷款(包括期房和现房);(2)个人二手住房贷款;(3)个人住房装修贷款;(4)个人家居消费贷款;(5)个人商用房贷款;(6)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为1—1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做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
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含配偶)还款能力的系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其公式中的工资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的全过程
1、咨询,领取表格;
2、提出申请;
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6、办理房屋财产保险;
7、贷款转帐;
8、每月还款;
9、贷款结清注销
(四)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4、购房合同
(五)借款人偿还贷款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二、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由银行发放的贷款,包括期房按揭贷款和现房按揭贷款。其中:期房是指在建住房或已竣工验收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现房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金额为购房金额的80%。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最长期限是30年。
(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按照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的全过程
个人住房贷款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出申请,银行调查、审批;
第二阶段,办妥抵押、保险等手续,银行放款;
第三阶段,按约每月还贷,直到还清贷款本息,撤销抵押。
(四)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五)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3)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4)全部购房合同;(5)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六)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财产保险手续
房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作为贷款偿还的保证,只将其权利价值用于贷款偿还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便可将该房屋拍卖、变卖、折价后优先受偿。因此,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不占有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而由抵押人自行使用,并负有妥善保管之义务,包括为该房屋投保,以防该房屋因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抵押房屋必须办理房屋财产保险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在抵押期间,凡因借款人过错而导致的保险责任以外的房屋破坏及毁损所造成的抵押权人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房屋财产保险手续可由贷款银行代为办理,借款人可自行选择保险公司。目前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有两种:
(1)以贷款金额保险的:保险费=贷款额度×0.5‰×贷款年限;(2)以房屋价格保险的:保险费=房屋总价×0.5‰×贷款年限;
上述两种投保方式的赔偿,分别按不同赔偿范围计算赔偿金额。以房屋价格保险的,按实际损失金额全额赔偿;以贷款金额保险的,按“实际损失金额×(贷款金额÷抵押房产的重置价)”计算赔偿金额,其赔偿不足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七)借款人不按时偿还贷款应承担的后果
1、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由贷款人和银行共同约定。
(1)等额本金还款法。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数(按月计)+(贷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贷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逾期贷款按每日计收万分之二点一的罚息。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贷款银行将依法处置抵押房屋。
(1)借款人在贷款期内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2)《借款合同》到期后三个月未还清贷款本息的。
(八)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银行不受理个人住房贷款
1、年龄在18岁(不含)以下,或在65岁(不含)以上的申请人;2、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4、已查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
三、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装修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五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时,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装修的合同或意向书原件,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
2、如有指定划款商户,应提供商户银行账号;
3、如借款人房屋已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未全部清偿,必须提供原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和已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书》复印件;4、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四、个人家居消费贷款
个人家居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家居支出的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办理个人家居组合贷款,除需提供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借款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购置大件家居商品的合同或意向书原件;
2、如有指定划款商户,应提供商户银行账号;
3、借款人房屋已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且未全部清偿,必须提供原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和已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书》复印件;4、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五、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所购商用房应是现房,最高成数不得超过六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六、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担保贷款组成的贷款,即当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之称。两笔贷款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计息,贷款期限一致。借款人可向受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PART4.使用公积金贷款装修误区:
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缴存余额资金用于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0%。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装修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上海装修网为您全面解析一下。
上海装修网解析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上海装修网解析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上海装修网解析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上海装修网解析误区四: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上海装修网解析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以上就是上海装修网为您整理的全部关于上海公积金装修贷款的全部知识了,更多资讯请登录装一网或者关注装一网官方微信(zhuangyi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