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家庭暂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同时又买不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的有效衔接,本市今年进一步放宽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完善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根据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新政策,本市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
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保障标准。为提高配租面积较小家庭的保障标准,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本市调整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标准,将每户家庭最低配租面积从居住面积10㎡调整为居住面积12㎡,同时规定,每户家庭的最高配租面积不超过居住面积30㎡。
完善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承担机制。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本市今年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
上海放宽共有产权房准入标准 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8万元
记者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上海市今年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
优化租金配租家庭差额补贴
根据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新政策,上海还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
以3人家庭为例,全额补贴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1200元以下(含1200元)调整为1300元以下(含1300元)。
70%差额补贴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1200元(不含)至1700元间,调整为1300元(不含)至2000元。
40%差额补贴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1700元(不含)至2100元,调整为2000元(不含)至2500元。
租金配租家庭保障标准提高
市房管局还调整了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标准,将每户家庭最低配租面积从居住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12平方米。
完善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承担机制
上海市房管局还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在规定选房面积标准内,全额补贴家庭继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收取;70%差额补贴家庭则按照7%收取(原标准为6%),40%差额补贴家庭按照9%收取(原标准为7%)。超过规定面积标准选房的,超面积部分的自付租金,调整为对不同档次收入家庭分别按该部分租金的50%、60%、7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