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看似甜美
市民韩先生近日落入了某家装公司的口头承诺陷阱。他表示在选择家装公司时,该公司超值的赠品承诺吸引了他。公司销售人员表示,如果他现在订购家装服务,就可以享受五大超值赠品,包括赠送高端品牌的高端不锈钢碗架、带滑轨的调料栏、全套淋浴用品等。本以为赠送的东西是白捡的实惠,但实际上却成为“套牢”韩先生的诱饵。工程进行到收尾阶段,眼看厨房、卫生间已经装修完成,需要进驻相关用品,家装公司找到韩先生,说是兑现其之前承诺的赠送不锈钢碗架、带滑轨的调料栏、全套淋浴用品等,但韩先生领赠品时,家装公司给出的赠品虽然品牌与之前承诺的一致,但型号却并非之前承诺的高端型号,而是该品牌的低端型号。
据上海装修网表示:目前承诺赠送赠品、升级服务已成为家装公司吸引消费者的常用手段,但部分家装公司利用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仅凭口头承诺,为消费者设下了消费陷阱。
赠品也要有明细表
由于家装工程纷繁复杂,多数消费者又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因此消费者比较容易落入不良商家的承诺陷阱之中。
承诺陷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上海装饰公司表示不少小型家装公司利用口头承诺的漏洞,事先口头承诺赠送高端产品,而后在赠品明细中只写明品牌名称,却不写明赠品型号,或赠送质量有问题的产品,为日后预留消费陷阱。而消费者在维权时,要求商家履行当初的口头承诺,商家就会以签订的书面协议没有该项为由,拒绝履行当初的口头承诺。
据介绍,对于赠品事宜,目前正规家装公司在签约时,都会与消费者签订赠品明细。如果赠品较少,赠品明细会包含在预算单中;如果赠品较多,商家会单独提供一张优惠单,赠品明细包括商家提供的所有赠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内容。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同时签订赠品明细,保证自身权益。
不合理条款内容无效
上海装饰公司提醒:对于赠品的保护,消费者最好与商家签订明确协议、格式条款。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这样,消费者就可避免遇到承诺赠中高档变为赠送中低档或次品的问题。
据了解承诺陷阱的成因之一是部分销售人员行为不规范,商会正在制定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对家装销售人员的行为制定统一标准。此外,家居商会正在对销售人员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销售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今后,消费者可以凭借职业资格证书判定该销售人员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