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按件收费才合理?
对于上述公证人员所强调的“出了错要赔偿”这一说法,采访中,不少市民并不认同。“各区县房屋登记大厅每天过户那么多房子,同样要审核大批材料,弄错了也得赔钱,为什么房屋过户登记是按件收费,且一件才80元?”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
他表示,公证处不能够以出错要承担赔偿为理由。因为虚假材料可能造成公证损失而收取高额费用也站不住脚。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如果出现过错,假如这种过错是由于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并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失,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该是当事人。这意味着,公证处具备了赔偿以后向当事人追偿的权利,《公证法》同时新增加了对当事人及其他个人或组织伪造公证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等须追究的法律责任。“如果我造假,最后追究的还是我的责任。”和李女士一样,近期刚办完房产继承公证的孙先生强调。
对于市民的抱怨,某公证处的一位资深公证员也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继承问题复杂,房屋价值又大,公证部门才有了介入的必要性。”他解释,“单一个继承,就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而其中又有转继承、代位继承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必须要由专业的社会组织即公证处提供这个服务。”但这位人士也承认,按件收取公证费更为合理。
深沪继承公证费已相继下调
近年来,继承公证收费方式一直受市民诟病。调查显示,上海已经率先调整了收费比例:上海市公证协会于2012年3月1日起将该市的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了50%,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收费。而深圳据称也已经启动了调价机制。据了解,深圳律师、公证和司法方面的专家研讨初稿建议,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由此前的2%下调至0.07%,这一建议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付诸实施。
截至目前,北京是否会进行费用调整还不得而知。“公证处身份比较特殊,公证费用的下调肯定不会从公证处自发调整。”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机关既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又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让它对降价没有动力。”
此外,公证机构也没有主动降价的能力。根据北京司法局和物价局下发的文件,明确了每一项公证业务的收费标准,要求北京地区的公证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减免公证收费。
对于大多数老人而言,一辈子最大的遗产也许就是一套房子,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房产继承高峰的逐步到来,降低房屋遗产公证收费比例,或是改变收费方式以实际降低继承成本已成越来越多的人所希望的。
同时业内专家也建议,公证机构原则上不应该是营利机构,不能唯利是图,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而要以社会正义为己任,尤其要正确处理公证机构创收与公证之间的关系。
遗嘱继承也需公证才能过户
原房主故去后,房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法。房屋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要先看有没有遗嘱,有没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如果有指定特定的继承人,那么指定的继承人就为立遗嘱人所拥有的房屋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根据《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对房屋继承的所需材料的规定,除了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外,还需要证明房产权属转移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继承权公证书。因此,不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均需公证。不做公证,就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也正是如此,目前,房产继承人要么通过继承公证办理继承过户,要么通过法律诉讼取得法院判决书办理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人不在“限购范畴”
在目前限购的调控政策下,继承房产用不用审核“购房资格”?对此,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符合规定的房产继承,继承人不在“限购范畴”,即办理继承过户时,不用审核购房资格。此外,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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